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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0-30
檔案下載: 「附件1_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育學系教育研究學會組織章程」
一、為使本學會組織章程與各股工作事項相符,本學會總務股與資訊股共同提案,修正旨揭章程第四章「組織及任期」第八之六條及第八之七條;另,總務股提案修正第六章「經費」第十七條,修改減免資格說明及明訂其減免額度。
二、條文修正內容如下:
條文 | 原條文 | 修正後 |
第四章「組織及任期」第八之六條 | (一)負責本學會出納及財務保管。 (二)負責於每個月底結算本學會該月之支出明細 |
(一)負責本學會出納及財務保管。 (二)負責於學期開始前彙整各股預算,編列本學會各學期經費預算明細。 (三)負責於學期結束後彙整各股收支,提出本學會各學期經費決算明細 |
第四章「組織及任期」第八之七條 | (一)負責會議通知之寄發及本學會各項活動之通告。 (二)負責本學會每個月支出明細之公告。 (三)負責本學會各項活動之攝影。 (四)負責本學會網站之維護。 |
(一)負責網頁公告本學會會議通知 (二)負責網頁公告本學會經費預算明細及經費決算明細 (三)負責拍攝本學會會議及各項活動之進行過程 (四)負責協助本學會會議教室借用。 (五)負責本學會網 |
第六章「經費」第十七條 | 「具有各公所低收入戶證明、受災戶證明,以及領有殘障手冊之會員,會費得以減免。但須於繳交期限內向總務股提出證明。」 | 「具有 |